首页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章 标准翻译出版 第六十四条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十四条 第九章 标准翻译出版 第六十四条 国外标准的翻译工作按下列要求进行: 外译中标准指南的选项,应当遵循最新、最权威、最适用的标准优先立项的原则。 外译中的立项、翻译、校对、审核和审定可参照第五十六条至六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翻译较难的关键词句的译文,可以附注原文。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