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章 投标和开标 第三十五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投标和开标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对投标人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