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五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投标的,应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注明。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