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水运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15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