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签订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