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