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 第三十三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 第三十三条 开标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到会。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