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第二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无效: 未按期送达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未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无签字(或印鉴);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 填报的内容失实。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