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入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或者授权的其他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