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