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四章 行李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 第七十六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七十六条 第四章 行李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 第七十六条 承运人查出在已经托运的行李中夹有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时,除按本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处理外,对行李的运杂费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起运港,运杂费不退; 在船上或卸船港,应加收一次运杂费。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