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四章 行李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旅客的权利和责任 第六十九条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2014年) 第六十九条 第四章 行李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旅客的权利和责任 第六十九条 旅客应在托运行李的外包装上写明姓名和起迄港名。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