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4年) 6.

6. 加强湖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环境监测和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监测、监察仪器设备,强化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整合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资源,结合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形成天地一体化的监测体系。建立湖泊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特别是对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湖泊的供水水质实施全天候监测。制定湖泊水质异常、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藻类防控等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质,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