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0年) 第七条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行政检查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制度建设情况。 管辖范围内各项水事活动的执法检查开展及违法行为发现情况。 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对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