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大坝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

组织对水电站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提出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和特种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备案;

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建立并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和档案库;

参加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站大坝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