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大坝中心应当对电力企业大坝安全监测、检查、维护、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进行评价鉴定,对电力企业报送的大坝运行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对注册(备案)登记的大坝运行安全进行远程在线技术监督。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