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已在国家能源局安全注册登记或者登记备案的大坝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二年内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新建大坝在办理安全注册登记或者登记备案时,应当具备安全在线监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