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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200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中对大、中、小型水电站大坝的划分标准,执行《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等规范标准。 第十七条 大坝安全注册收费,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正本、副本)(样本)〔略〕 2.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书〔略〕 3.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管理实绩考核评价表〔略〕 4.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5. 水电站大坝变更事项登记表〔略〕 6. 水电站大坝注销登记表〔略〕 7. 填表说明〔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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