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注册监管 第八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2005年) 第八条 第三章 注册监管 第八条 大坝安全注册实行动态管理。甲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乙级注册登记证和丙级注册登记证有效期为3年。 第三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