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七条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对资质证书实行年检和日常检查制度。年检工作由发证机关组织进行。 年检期间为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