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四条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水利部应当定期公布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名单和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