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章 问题认定与责任追究 第八条 水利部特定飞检工作规定(试行)(201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问题认定与责任追究 第八条 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责令整改; 警示约谈; 通报批评; 建议调离岗位; 建议降职或降级; 建议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