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五、 保障措施 (十三) 压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农村供水保障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 (十四) 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对于中型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可以结合现有投资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当补助。对于农… (十五) 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在加大地方人民政府投资的同时,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行政… (十六) 发挥部门合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规划统筹。财政部… (十七) 强化技术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围绕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监测等技术,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教材,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业… (十八) 注重示范和宣传引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规模化供水、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企业化运营、水质保障、计量收费、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农… 水 利 部 发 展 改 革 委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