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保障措施 (十四)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十四) 五、 保障措施 (十四) 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投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对于中型水库等水源工程建设,可以结合现有投资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适当补助。对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小型水库建设,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转移支付渠道给予适当补助。地方要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政府投入,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脱贫地区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并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有序安排实施。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