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2024年) (6)

(6) 已建成安全区以外的下列项目:垃圾、生物能发电类项目;污水处理厂;生产、储存有毒有害物品,或者水毁后导致严重污染的项目;位于国家重要和一般蓄滞洪区的仓储、工厂、房地产、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除外)等大量占用蓄滞洪容积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