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三、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发布) (二)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二) 三、 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定(2001年6月14日水利部水建管〔2001〕217号发布) (二) 第七条第三项:“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资格审批、发证、注册、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设备制造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修改为:“负责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