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七、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发布) (二) 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5年) (二) 七、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7月16日水利部水资源〔2003〕311号发布) (二) 在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四)符合有关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分水协议。”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