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归口负责水利统计工作。各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承担水利统计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统计机构),设置水利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本部门统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