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制定水利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水利统计调查制度应当说明调查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对象和范围、调查时间和频率、调查组织方式和渠道、调查具体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内容。

水利统计调查制度中所采用的指标释义、统计标准、计量单位、统计编码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