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水利督查人员应持证开展现场督查,并依据督查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通过“查、看、问、访、核、检”等方式掌握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