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四章 工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工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水利督查人员应持证开展现场督查,并依据督查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问题清单开展检查,通过“查、看、问、访、核、检”等方式掌握实际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