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二条 主编单位主要职责是: 组建工作组,落实保障措施; 组织开展所主编标准制定工作; 负责所主编标准制定质量、进度和经费使用管理; 跟踪所主编标准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