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主管机构主要职责是:

组织制定水利标准化工作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组织制定标准项目年度计划;

指导标准制定工作;

监督管理行业标准出版发行活动;

组织开展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

指导标准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标准国际化活动;

归口管理水利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