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