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主管机构主要职责是:

组织制定水利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

组织制定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组织制定水利技术标准项目的年度计划;

指导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对行业标准的出版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国际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