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2018年) 第六条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考核采用评分和排名相结合的综合评定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总体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的60%,项目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的40%。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考核排名前10名,且得分90分及以上的)、B级(A级以后,且得分80分及以上的)、C级(B级以后,且得分在60及分以上的)、D级(得分60分以下或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的)。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