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贯彻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情况;

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造价人员明确情况;

有关造价文件编制、报审、审批或报备情况;

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