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工程缺陷是指因正常损耗老化、除险加固不及时、维修养护缺失或运行管理不当等造成水利工程实体、设施设备等残破、损坏或失去应有效能,影响水利工程运行或构成隐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