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 第一章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是指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满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还应当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相关规定。 第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和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