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