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二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照《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