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行政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流域管理机构受水利部委托,对除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以外的中央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