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四条 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