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十二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