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含招标人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