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五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评标标准与方法 第三十二条 评标标准和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在评标时不得另行制定或修改、补充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