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五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五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技术文件进行必要的说明或介绍,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