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招标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