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问题认定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问题认定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单位在对质量、安全生产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时,应听取被检查单位的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