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三章 问题认定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问题认定 第十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按照质量缺陷分类标准进行问题认定。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