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 第九条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运行维护费和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其中,运行维护费包括:材料费、修理费、大修理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 第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指与水利工程供水相关的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方法计提的费用。 第十一条 无形资产摊销费指供水经营者持有的与水利工程供水相关的无形资产按照规定的年限和方法计提的费用。 第十二条 材料费指水利工程供水运行维护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的费用。 第十三条 修理费指为维持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所进行的修理和维护活动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 职工薪酬指供水经营者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营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 第十五条 销售费用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资料费、包装费、保险费、租赁费、销售服务费、代办手续费等。 第十六条 管理费用指供水经营者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经营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安消防费、低值易耗品摊销、… 第十七条 其他运行维护费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水质检测费、水文水工观测费、研发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劳务费、劳动保护费、生产用车使用费、委托业务费、… 第十八条 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包括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